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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食药监总局后 国人离用上好药更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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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96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15日16:36:46 打印此页 关闭

国内将近70%左右的县级政府已经选择综合执法改革,市场监管局模式几乎是大势所趋,未来这一方案主要面临的挑战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


  2018年3月13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终于靴子落地。


  其中,在药品领域的动作之大打破了行业预期。食药监总局不再保留,成立大市场监管总局并下设药监局。多位医药行业受访人士都表示出乎意料。


  先前业界揣测的“大市场—大健康”模式(即药品回卫生、食品归市场)未成现实;“大市场—专药品”的模式上线。


  新方案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部门、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整合而成。


  近年来,国内制药行业备受诟病。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制药行业在民生相关的行业中表现不尽如人意。


  虽然,正在推动的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搅动了整个产业,也让国人离更高质量的医药服务近了一大步。总体看,国内食品药品安全还处于风险易发期和高发期,近两三年每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监管模式必遭质疑,基层对于药品的监管力度有所下降。


  新的食药监管改革,将如何弥补这一弱项?会对高速运转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带来怎样的影响?


  地方影响中央


  此次医药领域机构改革,事关国人用上更多、更好的药。


  食药监管体制已几经变迁。自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最近一次,是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整合生产、流通、餐饮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


  那次改革,在全国催生了两种主要的食药监管模式。首先,结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九龙治水”局面,建立统一权威的食药监部门,让上下一贯的专业部门把食药监领域风险关注起来,此为“单设”模式,北京、重庆、海南等省市采取了这一思路。


  在一些地方,“食药监成了实权部门”。但有研究统计显示,全国前500个食品产业大县里,单设食药监管机构的仅占到48%。


  岔路出现在2014年,由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一些地方在财力、编制等因素制约下,干脆两条线一块改,“两步并一步走”,采取了工商、质监、食药等监管部门,整合成市场监管局的做法,在市县两级推行市场监管部门“多合一”。


  这一模式的最初试验者有浙江、安徽等地。其中,天津率先在省级层面成立了市场监管机构。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7年1月底,全国有约1/3的副省级市、1/4的地级市、2/3的县实行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采取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模式的较为普遍,占一半以上,还出现“四合一”“五合一”模式。


  一位地方市场监管局的官员告诉《财经》记者,综合执法可以防止扯皮。以食品为例,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管理时,常见部门扯皮,责任不明,“企业和老百姓常常弄不懂政府部门到底是谁管。有好处的都来管,没好处的都不管”。


  地方政府的现实问题是,食药、工商、质监等领域监管压力大,希望属地管理,县乡两级基层政府承担更多市场监管任务。这样一来,这两级监管需要扩张人力,可编制有限,地方政府只能在旧有机构和人员基础上想办法,整合成为首选。


  前述地方市场监管局人士指出,“一些地方干脆把三个部门合并在一块,不用人员划转”,如工商所改组成为市场监管所,直接就能承担起食药监管的责任。部门合并,甚至还可以增加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人力。


  县级层面选择机构合并、建立市场监管局的意愿比较高。前述地方市场监管局官员指出,国内将近70%的县级政府已经选择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局模式几乎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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